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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一些連自己都會感動的事跑步時遇上表妹,她說今天跑了十公里,我說我知道,你有把跑步照放上社交媒體呀。 「不過,我情願你今天只跑一公里,」我說:「但是每天跑。」 表妹不解。 她是老師的,應該明白的。 一天完成一個巨大目標,遠比不上:每一天只完成一個小目標、但每一天也持之以恆去做。 因為,人有情緒。今天你跑十公里,可能興之所至,可能昨晚睡得特別足,可能受到朋友影響,可能買了新球鞋,可能完成了工作沒壓力…… 所以跑十公里是偶發性事件。 然而,人每一天的情緒不同。可能被老闆罵、可能明天要早起壓力大、可能今天與男友吵架心情欠佳、可能碗糟中一堆碗未洗…… 但你仍然堅持去跑步。風雨不改。即使只跑一公里。 這樣一個人,如果他做你對手,才最可怕。 每一天做,不受主觀情緒或客觀環境影響,而且漸漸進步,即使一年後,他每天進化到只能跑兩公里,不要緊,他每天跑。每天啊。 暑假裡花一天做完一本數學習作強些?還是每次只做一版,但天天做? 伴侶於情人節大張旗鼓,浪漫滿屋,全世界皆知,還是一年裡每天堅持有點小浪漫? 把一件事持續去做,當別人全都放棄,你仍在做,連他們自己都忘記了,你仍在做,說起來,這是連自己都會感到驕傲的。 |